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学校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师生安全至上。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更好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参照《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过程和特点,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 自然灾害类
主要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大风寒潮冰雪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 公共卫生类
主要涉及高校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 事故灾害类事件
主要涉及学校楼宇、食堂、场馆和校园内人流量大的区域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特殊设备、触电、教学设备、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溺水事故,舆论舆情、心理健康、校车、公务用车、园林设施、用火用电、消防安全、诈骗和涉骗安全类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及军训、实习、参观、培训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热、油等能源供应事故;有毒有害气体及危险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核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等。
(四) 安全类
主要涉及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恐怖袭击、涉暴、校园周边治安、邪教入侵、毒品安全等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安全事件等。
(五)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
主要涉及校园网络培训、网站管理等网上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针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所引起的灾害性事件等。
(六) 教育考试、竞赛类
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校属第三方)在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各类教学竞赛、各类官方性活动;组织管理、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环节出现的试卷、命题(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违规事件,以及在考试、面试、评比评选过程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事件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
学校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将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Ⅰ级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Ⅱ级可能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Ⅲ级可能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Ⅳ级,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参考国家相关应急预警标准,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结合国家标准联系学校实际,将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分为四级:校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校重大事故(Ⅱ级)、校较大事故(Ⅲ级)、校一般事故(Ⅳ级)。Ⅰ级死亡2人(含2人)以上或对学校造成大面积负面影响的特别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Ⅱ级死亡1人(含1人)或对学校造成较大面积负面影响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Ⅲ级有人员受伤或对学院产生一定可控范围内负面影响的较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Ⅳ级人员自身无伤害但已对学校产生较小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我校应急处置实现快速、统一的反应能力,特成立领导、部署、指导和督查机制。
组织机构要坚持主体责任制,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构建一个“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尽其责”的全员参与应急体系。
(一)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其他院领导
成员: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之下,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和竞赛安全事件当中某一类突发事件成立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并将专项指挥部构成情况纳入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
为有效、迅速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面设立六个职能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依据事件性质类别,第一时间向专项指挥部报到,听从专项指挥部调度,并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听取指令。
(一)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教育厅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教育厅、属地公安系统及属地政府应急部门分别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委、财务处、心理健康中心、团委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两办”牵头。
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学校领导干部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信息发布和相关资料汇总等工作。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 专项指挥部设置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指挥部,由校级领导任总指挥,负责某一类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 专项指挥部基本职责
(1) 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处置此次突发事件。
(2) 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以及与其他类别突发事件的联系,决定实施相应处置方案。
(3) 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
(4) 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时间和方式等。
(5) 总结经验、教训召开研讨分析会议,并做好相应记录工作。
(6) 追责问责,调查有关责任人。
2. 专项指挥部设立与职责
(1) 自然灾害类事故专项指挥部
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教后勤服务管理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四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五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八是开展逃生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相关活动,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2) 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
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四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五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八是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
(3) 事故灾害类事件指挥部
事故灾害类事件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处,由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二期办、团委、职教后勤服务管理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事故灾害类事件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事故类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四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五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八是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切实做好“预防为主、预防先行、预防预判”工作。九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4) 安全类事件指挥部
安全类事件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处,由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安全类事件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安全类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四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五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八是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培训,积极组织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指挥部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二是及时处置和向上级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以及其他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三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四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五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六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七是做好校园网络软硬件安全运维工作,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机制;七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八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九是开展各类网络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6) 教育考试、竞赛类事件指挥部
教育考试、竞赛类事件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校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基础课教学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对接人。确需协调处理的由“两办”进行协调。
教育考试、竞赛类事件指挥部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各类教学竞赛和学校统一考试命题管理、保密、备用教室配置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二是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教育考试、竞赛类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四是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是否涉及其他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联动措施;五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形式以及请示和援助文件,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六是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八是做好“预防为主、预防先行、预防预判”工作。九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四) 各工作小组设置及工作职责
1.信息联络与宣传组
工作组设在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信息中心副职担任。
主要职责是:一是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稳定信息,对于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研究与应对学校内外舆情工作;二是负责校内指挥命令上传下达,利用学校宣传工具积极开展正面宣教活动,负责敏感时期校内宣传媒体的把控工作。三是负责与校外宣传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口径。四是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2.教育疏导组
工作组设在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学管工作负责人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职担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及辅导员参与配合。
主要职责是:一是做好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二是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三是聘请心理干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心理疏导与安抚、心理健康咨询等相关服务。四是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3.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安全保卫处处副职担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门参与配合。
主要职责是:一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二是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三是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四是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与技术援助,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4.后勤保障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由财务处副职担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是:一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相关保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二是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5.外事工作组
工作组设在“两办”,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两办”主任担任,由安全保卫处处长副组长。
主要职责是:一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校涉外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二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和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
6.医疗救治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由医务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是做好病人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二是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三是:学校在条件许可前提下可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提供咨询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构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设立信息员一名。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时接受校领导专项指挥部指挥,并配合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2.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
3.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4.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5.负责处置本部门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
六、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职责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
(二)以人为本、协同应对。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党支部的重要作用,依靠学校广大师生,努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为指挥和领导核心、其他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七、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动作及时:一是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该校区当日总值班人员、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电话:3720093),不得迟报。二是学校当日总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第一时间汇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立即向学校分管院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三是发生特别重大事故(I级)、校重大事故(I级),需立即请示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到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紧急情况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宣传媒体做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2)落实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严格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4)持续报备: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告程序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和涉及部门。把学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成员部门,通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和涉及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学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属地政府机构,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市应急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措施
1.在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统筹负责。
八、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一)校特别重大事故(1级)、校重大事故(Ⅱ级)应急响应校特别重大事件(I级)和校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校较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总指挥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校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校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九、应急结束
(一)突发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
十、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奖惩和责任追究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事故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学校领导报告和及时处理外,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物资保障
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建立相关数据库和调配调度备选方案库。
(三)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计划财务处预算资金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副处级以上干部、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机关后勤专业人员和学校师生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十二、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宣传部、各职能处室及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校园网、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
学校各专项指挥部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人员的培训。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人员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演练
1.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各部门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演练,各专项指挥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师生定期进行相关演练。
2.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三、本预案由学校安全保卫处制定。安全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