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类突发事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高校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
二、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校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事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事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媒体十大热门话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事端。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媒体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并经常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报人或接报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指挥部、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安全保卫处,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高校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Ⅱ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教育部门、属地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四、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I事件级别响应程序,专项指挥部应立即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属地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支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专项指挥部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专项指挥部要充分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专项指挥部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安抚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事件等级响应程序外,专项指挥部负责人还应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延延和扩大。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系统应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归属地公安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指挥部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专项指挥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学校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领导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若有困难,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五、分类处置
(一)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办事、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等事件
1.学校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高校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成员要立即到位,由在校的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专项指挥部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小组成员要立即打开所有必要的通信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2.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及市教委和公安部门。宣传部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师生的情绪。
3.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4.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5.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若事件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专项指挥部汇报,由专项指挥部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7.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8.对于较大规模1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集事件,专项指挥部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9.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
1.安全保卫处接到报警时,应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2.迅速向专项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专项指挥部调动各工作组迅速应对。
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
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
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技防力量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三)学生自杀、走失事件
1.建立学生自杀、走失事件的预警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学生处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努力做到定期摸排,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情绪、行为严重异常的学生,并逐级上报。
2.校心理健康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治疗,预防自杀、出走事件的发生。必要时,聘请心理干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心理疏导与安抚、心理健康咨询等相关外包服务。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所在学院和心理信息中心应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工作,尽快消除其心理障碍。对不能消除心理障碍或有自杀、出走倾向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防学生自杀或出走事件的发生。
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出走的情况,接报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查找,同时向专项指挥部成员汇报。所在系负责人立即到位。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后勤管理处负责救护,所在二级学院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出走的学生,要尽一切可能寻找学生的下落,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四)游行、示威突发事件
1.学管系统挑选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所在系部相关辅导员、学工部门及相关校领导。
2.党委办公室及时掌握校园网信息动态,发现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文章后及时删除,并留存备份。对大量散发此类信息的网友,要查清其真实身份,酌情处理。如网上出现大量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煽动性信息,需及时上报专项指挥部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处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3.对出现游行、示威信息较多的系,学管系统应会同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领导干部、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的情绪,对学生宣讲政府、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态度,要求他们从稳定的大局出发,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4.专项指挥部或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大量可能发生游行、示威的警报,或校内出现游行、示威时,立即启动本预案,专项指挥部成员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工作组和各系、单位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5.专项指挥部领导及学生处、党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领导及相关校领导、辅导员立即赶赴校内游行地点,稳定学生情绪,进行教育疏导,各系包干负责、分散隔离,并做好
重点关注人员的相关工作。
6.对于较大规模游行、示威事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围墙以内。如事态无法控制,大批学生欲冲上街头,应立即向上级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7.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及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门,并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广播、校园官网、公众号等)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态度,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内容及违法的严重后果,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
8.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学校各大门的控制,严防校外别有用心人员伺机进入高校煽动、破坏,制造混乱。在未接到上级通知以前,不允许未经许可的游行学生离开学校。加强各教学大楼及重点科研、保密等要害部位的守卫。
9.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10.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保障对车辆、水、膳食等条件的需要。安全保卫处保健站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11.若游行、示威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由专项指挥部做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12.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13.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六、应急保障
本预案要求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由专项指挥部负责统筹安排,并定期将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学校班子成员汇报。
(一)预案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监控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专项指挥部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七、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必要的人道主义抚恤和救助,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四)事件结束后,专项指挥部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分析报告并报领导小组成员。